2017年2月政策信息跟蹤
編制:全國乘聯會政策研究室
各位乘聯會朋友:
《月度政策跟蹤》是全國乘聯會政策研究室各位同仁的共同的勞動成果。雖然目前仍存在政策研究的超前度差、深度不足等問題。但我們希望首先給大家一個較完整的乘用車行業政策變化的全景圖,而且希望成為一個半成品的資源,讓大家在此基礎上升華,更好的實現企業與個人的協同發展。
希望有志之士加入政策研究的陣營,共同提高!
希望大家多提寶貴改善建議!
全國乘聯會政策研究室
聲明:
各項政策文件均選自官方網站或公開媒體,僅供參考。相關評論均屬點評人個人觀點,雖不承擔任何責任,但全國乘聯會政策研究室力爭做的更好。
目 錄
1、近期政策環境變化回顧
關于規范發展區域性股權市場的通知
發布單位:國務院辦公廳
關于發布《戰略性新興產業重點產品和服務指導目錄(2016版)》的公告
發布單位:國家發展改革委
關于發布《中西部地區外商投資優勢產業目錄(2017年修訂)》的令
發布單位: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
關于進一步推進國家電子商務示范基地建設工作的指導意見
發布單位:商務部
關于印發“十三五”促進就業規劃的通知
發布單位:國務院
關于重新核發國家知識產權局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
發布單位: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
【行業管理】
關于部分進口捷豹汽車缺陷的警示通告
發布單位: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關于國能新能源汽車有限責任公司新能源汽車建設項目核準的批復
發布單位:國家發展改革委
關于福建省汽車工業集團云度新能源汽車股份有限公司純電動乘用車項目核準的批復
發布單位:國家發展改革委
【產品管理】
關于發布《載客車輛(M1 類)車型的國家標準《汽車禁用物質要求》符合性情況名單(第四批)》的公告
發布單位:工業和信息化部
關于核查涉嫌違規汽車產品有關情況的通知
發布單位:中機車輛技術服務中心
關于調整《公告》申報系統及審查程序的通知
發布單位:中機車輛技術服務中心
關于做好甲醇汽車試點驗收準備工作的通知
發布單位:
【購置政策】
【保有使用】
關于印發《道路運輸車輛衛星定位系統車載終端和平臺標準符合性技術審查工作規范》的通知
發布單位: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關于《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
發布單位:交通運輸部
關于征求《機動車駕駛培訓網絡遠程理論教學技術規范(征求意見稿)》意見的通知
發布單位:交通運輸部運輸服務司
關于公布第18批道路運輸車輛衛星定位系統平臺和車載終端的公告
發布單位:交通運輸部
【地方政策】
【政策動態】
【乘聯會工作】
一、常規工作
1、關于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規定的分析
2、2017年1月汽車市場分析報告
二、專項資料
1、2016年政策文件匯總(新能源車部分)
2、17年1月乘用車新車型分析
3、17年1月新能源乘用車銷0.54萬、普混0.98萬
三、綜合數據資料
1、工信部油耗數據庫-乘聯會政策室
2、乘聯會汽車召回數據庫
3 、乘聯會綜合數據庫
4、2017年1月乘聯會產銷數據-研究版
【政策綜述】
1、近期政策環境變化回顧
據中國汽車工業協會統計,2017年1月,汽車產銷分別完成236.9萬輛和252.0萬輛,產量比上年同期下降3.9%,銷量比上年同期增長0.2%。受購置稅優惠政策退坡、春節有效工作日減少等因素影響,當月汽車產銷環比明顯下降;與上年同期相比,產量略降,銷量微增。從主要產品產銷表現來看,乘用車環比和同比均呈下降;商用車產銷環比明顯下降,銷量同比保持較快增長。2017年1月新能源汽車產銷分別為6889輛和5682輛,比上年同期分別下降69.1%和74.4%。其中純電動汽車產銷分別完成5857輛和4978輛,比上年同期分別下降63.8%和67.8%;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產銷分別完成1032輛和704輛,比上年同期分別下降83.2%和89.5%。
2017年1月下旬至2017年2月下旬,與汽車產業發展相關的國家宏觀經濟政策主要有:(1)2017年1月25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戰略性新興產業重點產品和服務指導目錄(2016版)》的公告。《目錄》2016年版涉及戰略性新興產業5大領域8個產業(相關服務業單獨列出)、40個重點方向下的174個子方向,近4000項細分產品和服務。其中,第5個產業為“新能源汽車產業”,包括“新能源汽車產品,充電、換電及加氫設施,生產測試設備”三個重點方向。新能源汽車產品包括新能源汽車整車、電機及其控制系統、新能源汽車電附件、插電式混合動力專用發動機、機電耦合系統及能量回收系統、燃料電池系統及核心零部件。對此,汽車生產企業應予重點關注。(2)2017年2月7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令2017年第33號發布《中西部地區外商投資優勢產業目錄(2017年修訂)》。《中西部地區外商投資優勢產業目錄(2017年修訂)》包括山西省、內蒙古自治區、遼寧省、吉林省、黑龍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廣西自治區、海南省、重慶市、四川省、貴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區、陜西省、甘肅省、青海省、寧夏自治區、新疆自治區(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共二十二個省(區、市)的外商投資優勢產業目錄。其中,除山西省、海南省、西藏自治區外,其他十九省市均有汽車產業目錄。此次修訂《中西部地區外商投資優勢產業目錄》的調整特點之一是,強化基礎設施和產業配套。因此,在部分省份新增了城市公共停車設施、汽車充電設施、公路貨運場站設施建設等條目,促進交通物流網絡發展。新增了半導體照明材料、汽車零部件、智能終端產品及關鍵零部件等條目,增強汽車、電子等產業配套能力。對此,汽車生產企業應予關注。
2017年1月下旬至2017年2月下旬,新出臺的國家汽車相關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1)2017年1月25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對天津市發展改革委《關于上報國能新能源汽車有限責任公司新能源汽車建設項目核準的請示》核準批復:一、同意國能新能源汽車有限責任公司純電動乘用車建設項目。二、項目建設地點為天津濱海新區高新技術產業園未來科技城南區。三、項目建設規模為達產后形成5萬輛純電動乘用車產能。四、項目總投資426688萬元,其中建設投資262391萬元,鋪底流動資金158357萬元,建設期利息5940萬元。同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對福建省發展改革委《關于轉報福建省汽車工業集團云度新能源汽車股份有限公司純電動乘用車產業化項目核準申請材料的請示》核準批復:一、同意福建省汽車工業集團云度新能源汽車股份有限公司純電動乘用車項目。二、項目建設地點為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區江口鎮石西村荔涵大道729號。三、項目建設規模為達產后形成6.5萬輛純電動乘用車產能。四、項目總投資188552萬元,其中建設投資153861萬元,建設期利息2942萬元,流動資金31749萬元。資金來源為企業自籌102467萬元,銀行貸款86085萬元。上述兩個項目建成后將新增純電動乘用車生產能力11.5萬輛。對此,汽車生產企業應予關注。(2)2017年2月10日,中機車輛技術服務中心印發“關于調整《公告》申報系統及審查程序的通知”。 按照工信部“關于調整《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許可》事項審批流程及技術規范的通知”(工信部裝〔2015〕492號)的要求,計劃將于2017年2月13日進行申報系統及審查程序系統升級,現將具體升級情況進行介紹,請企業做好準備工作。《通知》的主要內容包括:一、此次升級,主要調整的功能。包括調整流程,取消產品檢測方案審查環節;優化流程,提高審查效率;提高服務,方便企業;明確責任,加強管理。二、調整后的產品準入時間節點。按照工信部要求,一般情況下,申報《公告》的產品,截至每月10日(節假日順延)進行產品的“公示”,并同時開展“公示”產品的技術審查工作(已完成技術審查的產品不再重復審查)。未列入當批“公示”的產品,轉到下一批《公告》進行審查;每月25日前,中機中心結束當批“公示”產品的技術審查工作,并向工信部進行匯報。三、申報產品受理的條件。產品“受理”的條件是指產品的申報資料齊全并具備審查條件。對此,汽車生產企業應予關注。
2、未來政策預期及努力方向
2017年2月17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發布了《中西部地區外商投資優勢產業目錄(2017年修訂)》。《中西部地區外商投資優勢產業目錄》是我國吸引外資的重要區域產業政策。根據《指導外商投資方向規定》(國務院令第346號),將確實能夠發揮地區優勢但不屬于《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鼓勵類的外商投資項目列入《中西部地區外商投資優勢產業目錄》,享受鼓勵類外商投資項目優惠政策。《中西部地區外商投資優勢產業目錄》于2000年首次發布,本次是第4次修訂,涵蓋范圍包括中西部地區、東北地區和海南共22個省(區、市)。目前,從事《中西部地區外商投資優勢產業目錄》的外商投資項目,主要可以享受三方面政策:一是在投資總額內進口自用設備實行免征關稅政策;二是對于集約用地的項目優先供應土地,在確定土地出讓底價時可按不低于所在地等別相對應的《全國工業用地出讓最低標準》的70%執行;三是對于符合條件的西部地區外商投資企業可以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新版《中西部地區外商投資優勢產業目錄》于2017年3月20日施行,符合新版《中西部地區外商投資優勢產業目錄》的外商投資在建項目,可以享受有關優惠政策。《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的若干意見》提出,要推動東西雙向開放,擴大沿邊開發開放,推動形成全方位的區域開放新格局。近期出臺的《國務院關于擴大對外開放積極利用外資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修訂《中西部地區外商投資優勢產業目錄》,支持中西部地區承接外資產業轉移,擴大中西部地區鼓勵外商投資產業范圍。
因此,下一步,汽車生產企業應抓住國家積極引導外資更多投向中西部地區的重要機遇,積極尋求新的更好更快發展。
【宏觀經濟】
關于規范發展區域性股權市場的通知
發布單位:國務院辦公廳
關于發布《戰略性新興產業重點產品和服務指導目錄(2016版)》的公告
發布單位:國家發展改革委
關于發布《戰略性新興產業重點產品和服務指導目錄(2016版)》的公告
公告2017年第1號
為貫徹落實《“十三五”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引導全社會資源投向,我委會同相關部門組織編制了《戰略性新興產業重點產品和服務指導目錄》2016版,現予公布。
本目錄涉及戰略性新興產業5大領域8個產業(相關服務業單獨列出)、40個重點方向下的174個子方向,近4000項細分產品和服務。
國家發展改革委
2017年1月25日
關于發布《中西部地區外商投資優勢產業目錄(2017年修訂)》的令
發布單位: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
關于發布《中西部地區外商投資優勢產業目錄(2017年修訂)》的令
令2017年第33號
《中西部地區外商投資優勢產業目錄(2017年修訂)》已經國務院批準,現予以發布,自2017年3月20日起施行。2013年5月9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商務部發布的《中西部地區外商投資優勢產業目錄(2013年修訂)》(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商務部令2013年第1號)同時廢止。
根據《指導外商投資方向規定》(國務院令2002年第346號)的規定,屬于本目錄的外商投資項目,享受鼓勵類外商投資項目優惠政策。符合本目錄規定的外商投資在建項目,可按照本目錄的有關政策執行。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徐紹史
商務部部長:高虎城
關于進一步推進國家電子商務示范基地建設工作的指導意見
發布單位:商務部
關于印發“十三五”促進就業規劃的通知
發布單位:國務院
關于重新核發國家知識產權局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
發布單位: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
關于重新核發國家知識產權局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
發改價格〔2017〕270號
國家知識產權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發展改革委、物價局、財政廳(局):
為進一步規范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管理,提高政策透明度,根據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有關要求,現將重新審核后的國家知識產權局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專利收費標準
(一)專利收費標準(國內部分)
國家知識產權局收取的專利收費標準(國內部分)按《專利收費標準國內部分》(附件1)規定執行。
對經濟困難的專利申請人或專利權人的專利收費減繳按照《專利收費減繳辦法》有關規定執行。
(二)PCT專利申請收費標準
國家知識產權局收取的PCT專利申請收費標準按《PCT專利申請收費標準》(附件2)有關規定執行。
(三)國家知識產權局在為其他國家和地區的專利申請提供檢索和審查服務時,收取的專利收費標準按雙方約定執行。
二、集成電路布圖設計保護費標準
國家知識產權局在受理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登記和辦理其他手續時,按下列標準收取集成電路布圖設計保護費。
(一)在受理布圖設計登記業務時,向申請人收取布圖設計登記費每件2000元。
(二)在受理布圖設計登記復審請求時,向申請人收取布圖設計登記復審請求費每件2000元。
(三)在受理布圖設計登記申請表著錄事項變更業務時,向申請人收取著錄事項變更手續費每件每次100元。
(四)在受理延長布圖設計登記申請文件補正期限申請時,向申請人收取延長期限請求費每件每次300元。
(五)在受理恢復布圖設計登記權利申請時,向申請人收取恢復布圖設計登記權利請求費每件1000元。
(六)在受理非自愿許可使用布圖設計申請時,向申請人收取非自愿許可使用布圖設計請求費每件300元。
(七)在受理非自愿許可使用布圖設計支付報酬裁決申請時,向申請人收取非自愿許可使用布圖設計支付報酬裁決費每件300元。
三、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考務費標準
國家知識產權局在組織全國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時,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知識產權局收取的考務費標準,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于改革全國性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管理方式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1217號)有關規定執行,在國家規定的收費標準上限范圍內按成本補償原則自行確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知識產權局向報名參加考試的人員收取的考試費標準,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價格、財政部門按照發改價格[2015]1217號文件有關規定及組織報名考試的成本從嚴核定。
收費單位應嚴格執行上述規定收費,不得擅自增加收費項目、擴大收費范圍、提高收費標準或加收其他任何費用,并按規定實行收費公示,自覺接受價格、財政部門的監督檢查。同時,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于取消收費許可證制度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36號)要求,嚴格執行收費單位情況和收支狀況報告制度。
本通知自2017年7月1日起執行。《國家計委、財政部關于調整專利收費標準的通知》(計價格[2000]2441號)、《國家計委、財政部關于同意調整部分專利收費項目和標準的通知》(計價格[2002]185號)、《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登記費等收費標準及有關事項的通知》(發改價格[2003]85號)、《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重新調整PCT專利申請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09]364號)、《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調整全國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10]1258號)同時廢止。
【行業管理】
關于部分進口捷豹汽車缺陷的警示通告
發布單位: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關于國能新能源汽車有限責任公司新能源汽車建設項目核準的批復
發布單位:國家發展改革委
發布單位:國家發展改革委
【產品管理】
關于發布《載客車輛(M1 類)車型的國家標準《汽車禁用物質要求》符合性情況名單(第四批)》的公告
發布單位:工業和信息化部
關于發布《載客車輛(M1 類)車型的國家標準《汽車禁用物質要求》符合性情況名單(第四批)》的公告
公告2017年第4號
按照《汽車有害物質和可回收利用率管理要求》(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2015年第38號)規定,現將載客車輛(M1類)車型的國家標準《汽車禁用物質要求》符合性情況名單(第四批)予以公告。
關于核查涉嫌違規汽車產品有關情況的通知
發布單位:中機車輛技術服務中心
關于調整《公告》申報系統及審查程序的通知
發布單位:中機車輛技術服務中心
關于做好甲醇汽車試點驗收準備工作的通知
發布單位:
關于做好甲醇汽車試點驗收準備工作的通知
工信廳節函〔2017〕26號
按照《關于開展甲醇汽車試點工作的通知》(工信部節〔2012〕42號)相關要求和工業和信息化部已備案的《甲醇汽車試點實施方案》時間進度安排,決定對完成試點運營的試點城市組織開展驗收工作。為保證驗收工作順利進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試點城市做好試點驗收準備工作
各試點城市在試點運營工作結束后,應按要求抓緊完成各項相關檢測工作,對試點采集技術數據進行全面匯總整理和分析,盡快做好驗收前期各項準備工作。參與甲醇汽車試點工作的甲醇汽車制造與運營、燃料供應與加注、數據采集等單位,分別完成本單位試點工作總結報告(編寫大綱見附件1)。試點城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牽頭組織編制完成試點總體工作總結報告(編寫要點見附件2)。上海、長治、西安、寶雞、榆林等已完成試點運營工作的城市,請于2017年3月底前向所在地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正式提出驗收申請。其他試點城市請在完成試點運營工作后1個月內,向所在地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提交正式驗收申請。
二、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組織預驗收
甲醇汽車試點地區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收到試點城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提交的正式驗收申請后,抓緊組織專家對試點工作進行現場驗收,對試點總體工作進行審議和評定,形成預驗收意見,完成預驗收。在完成預驗收后1個月內,向工業和信息化部(節能與綜合利用司)提出正式驗收申請。
三、工業和信息化部組織正式驗收
工業和信息化部(節能與綜合利用司)收到試點地區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提交的驗收申請后,會同發展改革委、科技部組織專家組對試點工作進行現場驗收,并召開試點工作驗收會,對試點總體工作進行審議和評定,形成專家驗收意見,完成試點驗收。甲醇汽車試點工作全部總結報告和配套支撐性說明材料(紙質文檔和電子版),由甲醇汽車試點辦公室統一保存備查。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2017年1月20日
【購置政策】
【保有使用】
關于印發《道路運輸車輛衛星定位系統車載終端和平臺標準符合性技術審查工作規范》的通知
發布單位: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關于《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
發布單位:交通運輸部
關于《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
為規范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經營活動,維護機動車駕駛員培訓市場秩序,保護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我部起草了《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公眾可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反饋意見:
1.登陸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網址:http://www.chinalaw.gov.cn),進入首頁左側的“法規規章草案意見征集系統”提出意見。
2.登陸交通運輸部網站(網址:http://www.mot.gov.cn),進入首頁右側的“意見征集”點擊“關于《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提出意見。
3.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4.通信地址:北京市建國門內大街11號交通運輸部法制司條法一處(100736)
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17年3月9日。
交通運輸部
2017年2月10日
關于征求《機動車駕駛培訓網絡遠程理論教學技術規范(征求意見稿)》意見的通知
發布單位:交通運輸部運輸服務司
關于征求《機動車駕駛培訓網絡遠程理論教學技術規范(征求意見稿)》意見的通知
交運便字〔2017〕3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道路運輸管理局(處):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公安部交通運輸部關于推進機動車駕駛人培訓考試改革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5〕88號),進一步提升機動車駕駛培訓質量,我司組織有關單位編制起草了《機動車駕駛培訓網絡遠程理論教學技術規范》,已形成征求意見稿(附件1)及編制說明(附件2),現征求你單位意見。請你單位認真組織研究,廣泛征求轄區內駕培機構、基層管理部門和網絡遠程教學服務商意見于3月10日前將修改意見建議填入“征求意見稿反饋意見表”(附件3)(含電子版)反饋我司。
聯系人:
部運輸服務司 呂亞軍 010-65292753;
部公路科學研究院 曾 誠 010-62079182;
部公路科學研究院 孟興凱010-62079317,18500372237。
傳真:(010)62079741,電子郵箱:xk.meng@rioh.cn。
交通運輸部運輸服務司
2017年2月14日
關于公布第18批道路運輸車輛衛星定位系統平臺和車載終端的公告
發布單位:交通運輸部
關于公布第18批道路運輸車輛衛星定位系統平臺和車載終端的公告
公告2017第1號
根據《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道路運輸車輛衛星定位系統車載終端和平臺標準符合性技術審查工作的通知》(交辦運〔2015〕18號)的要求,第18批符合《道路運輸車輛衛星定位系統車載終端技術要求》(JT/T 794)、《道路運輸車輛衛星定位系統平臺技術要求》(JT/T 796)、《道路運輸車輛衛星定位系統終端通訊協議及數據格式》(JT/T 808)和《道路運輸車輛衛星定位系統平臺數據交換》(JT/T 809)的系統平臺、車載終端已通過技術審查和公示程序,現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交通運輸部
2017年1月9日
【地方政策】
附件:南京市政府辦公廳轉發市財政局關于完善公交企業成本規制財政補貼實施方案的通知
附件: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河南省“十三五”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的通知
附件:四川省“十三五”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
附件:廣東省節能減排“十三五”規劃
【政策動態】
附件:2017年1月汽車工業經濟運行情況
附件:中國貨幣政策執行報告(二零一六年第四季度)
附件:工業和信息化部行政處罰決定書
附件:關于發布出口退稅率文庫2017A版的通知
附件:關于進一步加強庫款管理工作的通知
附件:關于進一步下放政府投資交通項目審批權的通知
附件:關于擴大通關作業無紙化適用范圍的公告
附件:關于請報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有關信息的通知
附件:關于外商投資企業注冊登記有關事宜的公告
附件:關于亞太貿易協定項下中韓原產地電子信息交換系統上線運行事宜的
公告
附件:關于支持鉛蓄電池回收試點委員會建設的復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