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10日-2月16日)
l 關于公開征求《汽車用自適應遠光系統(ADB)的測試方法》、《道路作業車輛 作業標志燈》汽車行業標準意見的函 l 關于提交2024年度《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執行情況年度報告》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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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公開征求《汽車用自適應遠光系統(ADB)的測試方法》、《道路作業車輛 作業標志燈》汽車行業標準意見的函 2025年2月12日 來源: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
2月12日,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燈具及燈光分委會公布“關于公開征求《汽車用自適應遠光系統(ADB)的測試方法》、《道路作業車輛 作業標志燈》汽車行業標準意見的函”。
函告稱,由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燈具及燈光分技術委員會組織起草的汽車推薦性行業標準《汽車用自適應遠光系統(ADB)的測試方法》和《道路作業車輛 作業標志燈》已完成征求意見稿。現提交 公示,廣泛征求意見。征求意見截止日期:2025年3月22日。
《汽車用自適應遠光系統(ADB)的測試方法(征求意見稿)》的主要內容除前言外包括:范圍、規范性引用文件、術語和定義、試驗環境要求、試驗場地要求、測試設備要求、測試場景與方案、測試步驟、評價參數,共九章。本文件主要給出了汽車用自適應遠光系統(ADB)的整車級測試條件和測試方法。本標準適用于M、N類汽車的自適應遠光系統(ADB)。
自適應遠光(ADB)系統作為一種新型的遠光系統,既能夠提高駕駛員的視線距離,又不會給其他道路使用者造成眩目、不適及注意力分散等不利影響。隨著技術的不斷發展,未來會有越來越多車輛搭載ADB系統。
但是,國內現行有效的標準中對ADB的考核,無論是靜態還是動態,都無法定量考核整套ADB系統在真實路況下的實際工作能力。本標準提出的自適應遠光的整車級測試方法,可以將配備整套自適應遠光系統的整車作為考核對象,考核系統在真實路況下的實際工作能力,并對這套方法進行了驗證。這套方法可以幫助企業對ADB系統的性能進行評估,從而幫助企業生產出更具可靠性的ADB系統,也可以為日后更多整車級別的智能化燈具系統的測試打下基礎。
采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的情況。與ADB相關的國外先進標準主要有三項。UN R123規定了一種ADB燈具的靜態考核方法,主要考核單品燈具配光性能,本標準作為整車級測試標準,不直接引用該法規。SAE J3069和FMVSS 108兩個標準都是針對ADB的整車級試驗,本標準參照了這兩個標準的試驗框架,但測試場景、目標車輛及測試車輛的測試速度等內容根據國內的路況和限速要求重新設計。
與現行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及相關標準的協調性。與ADB相關的國家標準主要有兩項。GB4785-2019標準有自適應遠光的路試要求,但僅考核自適應遠光在普通行駛狀態是否能夠自動開啟、關閉及造成眩光,并未規定路試要求的具體試驗方案,且無法對自適應遠光進行定量評價。本標準規定的整車實車測試方法可以為下一版GB4785標準中的路試要求提供技術參考。GB 4599-2024規定了一種ADB燈具的靜態考核方法,主要考核單品燈具配光性能。本標準可以與該標準中的單品燈具測試要求相配套,將形成汽車用自適應遠光系統零部件及整車級完整的標準體系。
《道路作業車輛 作業標志燈(征求意見稿)》的主要內容除前言外包括:范圍,規范性引用文件,術語和定義,分類,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包裝,安裝要求,共九章,以及附錄A(規范性) 標志燈顏色色品圖。本文件規定了道路作業車輛作業標志燈的分類、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包裝和安裝要求。本文件適用于在道路作業車輛上安裝使用的作業標志燈。
道路作業車輛指在道路上行駛作業(如掃路車、清洗車等)或駐車作業(如監測車、檢修車等)的車輛,這類車輛在道路上作業時容易遮擋GB 7258規定的危險警告信號,給車輛和行人造成極大的安全隱患。因此,大部分道路作業車輛生產企業和用戶在車輛后部或頂部安裝“作業標志燈”,通過“作業標志燈”的閃爍警示信號,以更好提醒周邊的車輛和行人,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
但該類燈具無標可依,質量參差不齊,安全隱患大,導致道路作業安全事故頻發,因此,急需制定《道路作業車輛 作業標志燈》(后簡稱《作業標志燈》)行業標準。通過該標準的制定,為給標志燈生產企業提供設計、制造和檢驗的指導依據,為車輛生產企業采購和檢驗提供指導依據,給執法部門提供檢測依據,提升標志燈及作業車的安全性能,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創造更安全、穩定、和諧的社會。
本標準填補了行業標準空白,明確了作業標志燈的各項技術要求和安裝要求,有效的指導我國作業標志燈生產企業及整車企業的設計、生產和檢驗,對規范行業發展,提高產品的質量、技術水平和作業車安全性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本標準提高了道路作業車輛的安全性能,大大減少了追尾事故造成的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解決了由于作業車日益增長帶來的道路交通安全隱患,為裝有作業標志燈的作業車輛進一步推廣應用提供了技術支撐,提高了行業的安全水平,推動了我國安全裝備制造技術的快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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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提交2024年度《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執行情況年度報告》的通知 2025年2月13日 來源:工業和信息化部 |
2月13日,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發展中心公布“關于提交2024年度《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執行情況年度報告》的通知”。
通知稱,根據《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并行管理辦法》(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商務部、海關總署、質檢總局令 第53號)(以下簡稱《積分辦法》)要求,乘用車企業應向工業和信息化部提交2024年度《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執行情況年度報告》(以下簡稱《執行報告》)與《信用承諾書》,我中心受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一司委托,負責受理相關資料。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境內各乘用車生產企業、各進口乘用車供應企業(包括獲境外乘用車生產企業授權的進口乘用車供應企業和未獲授權的進口乘用車供應企業),是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積分與新能源汽車積分的核算主體,單獨實施核算。相關企業應根據《積分辦法》和《關于2024—2025年度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工信部通裝函〔2023〕378號)要求,核算本企業2024年度積分執行情況。
相關企業提交《執行報告》時,應當同時提交《信用承諾書》。上一年度已提交且企業法定代表人未發生變動的,無需再次提交。
二、報送要求
即日起,企業可使用管理員賬號或數據報送賬號,登錄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管理平臺,根據填寫注意事項,在線填寫相關內容后下載《執行報告》和《信用承諾書》,由法人代表簽字并加蓋企業公章后,通過平臺上傳彩色掃描件,無需郵寄紙質文件,報送截止時間為202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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