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14日-4月20日)
l 關于《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第393批)、《享受車船稅減免優惠的節約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第七十二批)、《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第十六批)的公告 l 關于征求《汽車智能制造 研發設計協同平臺功能要求》等2項汽車行業標準意見的函 l 關于《汽車紅外熱成像芯片技術要求及試驗方法》汽車行業標準征求意見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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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第393批)、《享受車船稅減免優惠的節約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第七十二批)、《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第十六批)的公告 2025年4月14日 來源:工業和信息化部 |
4月14日,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關于《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第393批)、《享受車船稅減免優惠的節約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第七十二批)、《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第十六批)的公告”。
公告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財政部 稅務總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 交通運輸部關于節能 新能源車船享受車船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74號)、《工業和信息化部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調整享受車船稅優惠的節能 新能源汽車產品技術要求的公告》(2024年第10號)、《財政部 稅務總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關于免征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的公告》(2017年第172號)、《財政部 稅務總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延續和優化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減免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0號)、《工業和信息化部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調整減免車輛購置稅新能源汽車產品技術要求的公告》(2023年第32號)等有關規定,現將許可的《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第393批)以及經商國家稅務總局同意的《享受車船稅減免優惠的節約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第七十二批)、《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第十六批)予以公告。
列入附件《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第393批)第一部分新產品的企業有:汽車生產企業共81家、民營改裝車生產企業共323家、超限車生產企3家、三輪汽車生產企業2家。第二部分變更擴展產品:一、變更擴展產品:汽車生產企業有315家、三輪汽車生產企業2家。二、參數擴展:汽車生產企業有680家,三輪汽車生產企業1家。第三部分暫停、恢復企業及產品:1、經考核符合相關要求,自《公告》發布之日起移出特別公示的企業有2家。2、產品自2025年3月28日起暫停生產、銷售的有:(1)程力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1款車型,(2)曲周縣浩林車輛制造有限公司的13款車型,(3)江西陸駿掛車制造有限公司的8款車型,(4)山東鑫泰專用汽車制造有限公司的1款車型,(5)程力專用汽車股份有限公司的2款車型,(6)湖北神百專用汽車有限公司的1款車型,(7)湖北匯力專用汽車有限公司的2款車型,(8)湖北鼎宸專用汽車有限公司的1款車型,(9)霍爾果斯魯佳商用汽車制造有限公司的2款車型。
列入《享受車船稅減免優惠的節約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第七十二批)》的車型共368款。一、節能型汽車車型30款,包括乘用車車型3款,天然氣輕型商用車車型11款,天然氣重型商用車車型16款。二、新能源汽車車型338款。其中: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車型14款,純電動商用車車型289款,插電式混合動力商用車車型27款,燃料電池商用車車型8款。
列入《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第十六批)》的達標車型共363款。第一部分新車型共359款。其中:一、純電動汽車車型326款。包括乘用車車型50款,客車車型31款,貨車車型44款,專用車車型201款。二、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車型24款。包括乘用車車型13款,貨車車型9款,專用車車型2款。三、燃料電池汽車車型9款。包括:客車車型4款,貨車車型2款,貨專用車車型3款。第二部分重新申報后符合新技術要求的車型共4款,包括:一、純電動客車車型1款。二、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車型1款。三、燃料電池專用車車型2款,包括客車車型1款,專用車車型1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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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征求《汽車智能制造 研發設計協同平臺功能要求》等2項汽車行業標準意見的函 2025年4月15日 來源: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
4月15日,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整車分會公布“關于征求《汽車智能制造 研發設計協同平臺功能要求》等2項汽車行業標準意見的函”。
函告稱,由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整車分技術委員會組織起草的《汽車智能制造 研發設計協同平臺功能要求》等2項汽車行 業標準已經完成征求意見稿,并已在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官方網站(網址:www.catarc.org.cn)正式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截止日期:2025年5月26日。
《汽車智能制造 研發設計協同平臺功能要求》(征求意見稿)的主要內容除前言外包括:范圍、規范性引用文件、術語和定義、縮略語、總體要求、總體框架、功能要求、協同業務,共八章。本文件規定了汽車智能制造研發設計協同平臺的總體要求、總體框架、功能要求和協同業務。本文件適用于M類和N類汽車智能制造研發設計協同平臺的開發、協同活動的實施和管理,其他車型參照執行。
汽車整車產品研發及其設計是整車企業發展的基石和核心競爭力,越來越多的車企開始認識到汽車產品研發及其設計的重要性,并且持續增加研發投入以縮短汽車復雜產品的開發周期,降低研發成本,實現產品快速上市,從而獲得可持續的競爭力。汽車產品設計是一個復雜過程,涉及部門內協同和跨部門、跨企業、跨行業的協同,且設計過程中會產生大量的數據和圖文檔。如何有效管理汽車設計過程協作流程,如何可視化展示設計模型,如何管理設計過程所涉及的數據、文檔資料等問題,對汽車產品的數字化協同設計過程帶來了諸多問題和挑戰。
近年來智能制造技術在不斷發展和落地應用,對于整車制造企業而言,使用智能制造技術提升自身研發設計領域效率和質量已成為助力其完善汽車研發體系的有效手段和行業共識。車企主要采用建設和使用研發設計系統平臺的方式改善和提升。但在建設和使用過程中,對怎么建、如何建的情況不明確?,F有市場上研發設計協同平臺通用行業居多,但汽車研發設計協同平臺專業化和規范化程度不足。同時相關汽車行業智能制造研發設計標準缺失。通過檢索發現,汽車智能制造領域在研發設計協同過程中也缺乏相應的國際標準、國家標準以及行業標準,不利于汽車研發設計協同標準化水平的提升,更不利于汽車制造領域的智能化轉型發展?;谝陨险邔颉⑿袠I需求及企業問題,有必要研制汽車智能制造研發設計協同平臺功能要求的行業標準。
本標準面向汽車產品設計智能制造場景,針對汽車研發設計協同流程不一致、多方協同難、數據文檔管理難、研發周期長、協同效率低等問題,基于對汽車智能制造研發設計協同流程的梳理,引入研發設計協同平臺。同時為解決平臺功能邊界模糊不清、功能要素層級結構混亂等問題,標準內容涵蓋研發設計協同平臺功能的界定和總體功能框架的搭建,聚焦于構建數據有序規范、設計過程協同和資源共享,重點從企業級BOM管理、研發體系、圖文檔管理和CAD可視化等方面進行協同設計平臺功能的標準化,規范協同設計流程和平臺功能要素層級結構。有利于幫助企業實現設計即研發、設計即生產、確保內部下游采購、生產、物流等環節的可執行性和規范化,縮短產品上市周期,達成產品全生命周期的快速協同,提高產品研發效率和產品質量。幫助汽車行業在研發的設計環節提升各相關方協同設計效率、數據及圖文檔管理能力。
《汽車智能制造 大規模個性化定制第1部分:通用要求》(征求意見稿)的主要內容除前言外包括:范圍、規范性引用文件、術語和定義、總體要求、業務流程,共五章。QC/T XXXXX 《汽車智能制造 大規模個性化定制》分為五個部分:第1部分:通用要求;第2部分:數字化營銷系統要求;第3部分:模塊化研發設計要求;第4部分:生產管理與供應鏈協同要求;第5部分:用戶運營服務要求。本文件為QC/T XXXXX 《汽車智能制造 大規模個性化定制》的第1部分。本文件規定了汽車大規模個性化定制的總體要求和業務流程通用要求。本文件適用于汽車制造企業、零部件供應商,相關系統供應商和服務商以及第三方機構。
技術發展與變革改變了生產力的面貌,導致消費者的消費能力與消費觀念發生轉變,產品個性化滿足程度對整車企業市場競爭力的影響越來越大,但同時也給企業規模成長帶來了挑戰。大規模制造是供不應求時期的主要生產模式,產品的零部件可以高度互換、產品配置選項少、功能相對固定、生產規模大、成本和價格較低。
大規模個性化定制生產模式,可稱為一種“智造”新模式。是指以相對低的成本、相對快的交貨期為單一客戶生產或提供產品與服務,是提升客戶個性化需求滿意度與企業生產或服務效率的新模式,使得實現面向單一客戶的市場得于實現。對于顧客,可以更快拿到高質量、符合要求、實時服務的個性化產品。對于生產商,可以通過提供價格稍高的個性化產品,來獲得差異化和提高客戶的忠誠度和滿意度。該模式在服裝、家具、家電等產業已經有了許多實踐。
但汽車作為一個復雜工業產品,涉及的零部件數量更多,供應鏈更長,要實現大規模個性化定制的生產模式還面臨很多的挑戰。整車企業既需要滿足批量生產的要求,以降低企業成本,又需要提供個性化的定制產品,滿足日益變化的消費者需求,實現“一車一配置”的個性化定制生產。隨著智能制造、計算機、物聯網等技術的不斷發展和落地應用,整車制造企業對于從“制造”升級為“智造”,滿足消費者的個性化定制產品,已達成廣泛的共識。但對于如何實現大規模個性化定制,還存在著諸多爭議和討論。
汽車行業作為國民經濟重要支柱產業,是實施智能制造重要的突破口,是我國從制造大國轉型為制造強國的重要抓手。實施整車的大規模個性化定制可以最大限度的滿足消費者的個性化需求;但對汽車生產要求較高。汽車制造企業,需要從傳統的規?;a制造模式向個性化定制生產模式轉型,對營銷系統、規?;a制造產線、以及運營服務維護提出了較高的要求。
同時汽車行業智能制造的大規模個性化定制標準缺失,國際上、國內均沒有針對汽車行業的大規模個性化定制相關標準,不利于汽車大規模個性化定制模式的發展和水平的提升。
綜上,基于以上政策導向、行業需求及企業問題,有必要制定《汽車智能制造 大規模個性化定制》標準。
本標準的實施可以讓整車制造企業精準識別大規模個性化定制的關鍵業務,指導與規范營銷、研發生產制造、供應鏈管理以及售后運維服務等業務的開展。零部件供應商在對接不同的整車廠時,可以參照相同的業務流程和要求,及時與準確的應對大規模個性化定制對供應鏈提出的改進要求。
整車制造企業也可以通過為客戶提供個性化定制的車輛,提升品牌知名度、提升客戶用車感受、為客戶提供增值服務,以增加客戶粘性。由于面向整車大規模個性化定制的全過程需要對企業組織方式進行徹底的變革,也伴隨著系統的變換與產線的升級改造會存在極大的資金投入,試錯成本極高,因此,對汽車行業大規模個性化定制過程與方法進行標準化的研究,可以更大范圍地在整車制造領域推廣應用奠定基礎,推動我國汽車行業整車大規模個性化定制生產模式的轉型升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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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汽車紅外熱成像芯片技術要求及試驗方法》汽車行業標準征求意見的函 2025年4月15日 來源: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
4月15日,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電子與電磁兼容分會公布“關于《汽車紅外熱成像芯片技術要求及試驗方法》汽車行業標準征求意見的函”。
函告稱,由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儀表分技術委員會組織起草的《汽車紅外熱成像芯片技術要求及試驗方法》汽車行業標準已形成征求意見稿?,F提交公示,廣泛征求意見。征求意見截止日期:2025年5月26日。
《汽車紅外熱成像芯片技術要求及試驗方法》(征求意見稿)的主要內容除前言外包括:范圍、規范性引用文件、術語和定義、技術要求、試驗方法,共五章,以及附錄A(規范性)數據采集與盲元計算;附錄B(規范性)紅外熱成像芯片熱響應時間試驗方案;附錄C(規范性) 相對光譜響應試驗方案;附錄D(規范性)三維噪聲試驗方案;附錄E(規范性)環境及可靠性試驗方法;附錄F(規范性)環境及可靠性試驗方法。共六個附錄。本文件規定了汽車紅外熱成像芯片(以下簡稱“芯片”)的技術要求和試驗方法。本文件適用于8μm~14μm非制冷汽車紅外熱成像芯片的設計開發、試驗、評估和應用。
本標準屬于《國家汽車芯片標準體系建設指南》中的標準項目。為系統部署和科學規劃汽車芯片標準化工作,引領和規范汽車芯片技術研發和匹配應用,推動汽車芯片產業的健康可持續發展,工業和信息化部組織汽車、電子等領域行業機構,梳理分析我國汽車芯片行業發展的現狀和趨勢,結合汽車與芯片的行業特點和應用需求,編制了《國家汽車芯片標準體系建設指南》,為打造科學高效、開放協同、融合共通的汽車芯片產業生態提供支撐。
隨著汽車智能化、網聯化、電動化的快速發展,我國汽車芯片的產品覆蓋度、技術先進性和應用成熟度不斷提升,已成為汽車產業發展的重要核心技術方向之一。為全面積極落實《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要求,充分發揮標準的基礎性、引領性和規范性作用,有序推進標準研制和貫徹實施,加速推動汽車芯片的研發應用,支撐和保障汽車產業健康可持續發展,結合產業實際,制定汽車紅外熱成像芯片標準,規范產業發展,推動汽車紅外熱成像芯片的應用。
汽車紅外熱成像芯片在國外已得到廣泛應用,國內也逐漸開始普及,是汽車傳感系統重要的組成部分,汽車智能網聯的基礎。本行業標準的制定和實施,存在如下的現實意義:(1)建立通用的評價規范,為推進汽車紅外熱成像芯片產品選型及驗證提供依據;(2)明確芯片在車規環境下的性能要求,保障紅外熱成像芯片在惡劣車規環境下工作的安全性與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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