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21日-4月27日)
l 關于征求《乘用車車載能源消耗量監測技術要求》推薦性國家標準意見的函 l 交通運輸部等十部門關于推動交通運輸與能源融合發展的指導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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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征求《乘用車車載能源消耗量監測技術要求》推薦性國家標準意見的函 2025年4月21日 來源: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
4月21日,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汽車節能分技術委員會:關于征求《乘用車車載能源消耗量監測技術要求》推薦性國家標準意見的函。
函告稱,由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汽車節能分技術委員會組織起草的《乘用車車載能源消耗量技術要求》推薦性國家標準已形成征求意見稿,現提交公示,廣泛征求意見。征求意見截止日期:2025年6月20日。
《乘用車車載能源消耗量技術要求》(征求意見稿)的主要內容除前言外包括:范圍、規范性引用文件、術語和定義、總體要求、數據監測與存儲、數據驗證試驗、生產一致性,共七章,以及附錄A(規范性)監測和存儲的參數清單。本文件規定了乘用車車載能源消耗量監測的總體要求、數據監測與存儲、數據驗證試驗和生產一致性。本文件適用于M1類車輛,包括能夠燃用汽油或柴油燃料的車輛、純電動車輛和燃料電池車輛。N1類和最大設計總質量不超過3500 kg的M2類車輛可參照執行。
該項目的制定是深入貫徹并落實國家政策文件要求的重要體現。隨著“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逐步深入,汽車行業想要實現這一宏偉目標首要工作即是對車輛的碳排放數據進行有效評估。2022年10月,市場監管總局等九部門聯合發布《建立健全碳達峰碳中和標準計量體系實施方案》,明確提出“開展重點行業和領域用能設施及系統碳排放計量測試方法研究和碳排放連續在線監測計量技術研究,提升碳排放和碳監測數據準確性和一致性,探索推動具備條件的行業領域由宏觀“碳核算”向精準“碳計量”轉變。”而如果使用目前的公告能耗進行碳排放核算/計量,會導致數據過于粗糙,和實際相距甚遠。通過研究發現,實驗室的公告能耗值和實際道路上用戶車輛的油能耗表現存在較大差異。根本原因在于用戶的實際駕駛工況復雜、多變,區域路況、駕駛習慣等因素影響較大,而實驗室的單一工況難以代表所有情況。2023年4月,國家標準委等十一部門印發《碳達峰碳中和標準體系建設指南》,其中要求“完善節能監測等節能共性技術標準”。2024年1月,國家標準委印發《2024年國家標準立項指南》,立項重點中的節能減污領域提及“制修訂乘用車車載能耗監測標準”。因此,亟需開展乘用車車載能源消耗量監測技術要求標準研究,通過對乘用車實際道路能耗監測,實現對汽車碳排放數據的有效評估,為汽車行業碳核算奠定基礎。
該項目的制定是加強汽車能耗管理的重要舉措。不同于當前的試驗室能耗管理方式,該項目通過對車輛行駛時實際能耗數據進行記錄、存儲等,便于政府部門利用實際數據開展汽車行業管理,一方面通過識別實際能耗和認證能耗的差距,可以更加科學、全面、精準評價車輛的能耗水平,這種評價方式不僅更加貼近消費者的實際使用情況,也為政府制定更為合理的汽車節能政策提供了有力支撐,推動汽車節能管理向更加精準、高效的方向發展;另一方面所收集的乘用車實際道路能耗數據以及特殊場景數據,對于節能標準的制修訂具有重要意義。這些數據可以反映車輛在不同道路條件、不同駕駛習慣下的能耗表現,為制定更加貼近實際的燃料消耗量試驗方法、能量消耗量和續駛里程試驗方法等節能標準提供了堅實的數據基礎。這將促使企業在開發驗證過程中采用更加科學合理的試驗方法,推動技術創新,進一步降低汽車能耗,為實現汽車行業的可持續發展貢獻力量。
關于所期望達到的預期作用和效益,國家層面上,能夠基于實際油耗/能耗數據,實現輕型車碳排放精準大數據評估,為雙碳提供數據基礎;基于實際能耗監測數據,修訂試驗方法、循環外技術、標識等標準;基于精確度動力電池SOH 數據,實現對電池衰減性能的高效管理。企業層面上,能夠通過單一車型實際數據,提升節能技術效果;通過車隊實際數據,制定碳排放和雙積分下的合理車型規劃;建立基于網聯技術的大數據平臺,高效收集有用信息,不斷提升技術水平。用戶層面上,從根本上解決了用戶實際油耗表現和試驗室認證油耗值偏差較大的難題,有利于汽車行業的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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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部等十部門關于推動交通運輸與能源融合發展的指導意見 2025年4月25日 來源:交通運輸部 |
4月25日,交通運輸部網站公布《交通運輸部等十部門關于推動交通運輸與能源融合發展的指導意見》。
指導意見稱,為加快建設交通強國和新型能源體系,推進交通基礎設施網與能源網融合發展,保障國家能源安全,現就推動交通運輸與能源融合發展,提出如下意見。
《關于推動交通運輸與能源融合發展的指導意見》的主要內容包括:一、總體要求,二、加強交通與能源基礎設施規劃協同,三、優化交通基礎設施清潔能源開發管理,四、推動交通與能源基礎設施一體化建設,五、推動交通與能源基礎設施高效穩定運行,六、推廣新能源與清潔能源運輸裝備,七、構建安全可靠交通運輸綠色燃料體系,八、培育現代化產業融合體系,九、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十、加強組織實施。共十個方面二十五項具體政策措施。其中與汽車行業直接相關的有以下幾項:
一是在“總體要求”中提出,到2027年,新增汽車中新能源汽車占比逐年提升,交通運輸綠色燃料生產能力顯著提升。到2035年,純電動汽車成為新銷售車輛主流,新能源營運重卡規模化應用,交通運輸綠色燃料供應體系基本建成。
二是在“推動交通與能源基礎設施一體化建設”中提出,推動交通與能源基礎設施一體化建設。在公路沿線、城市周邊區域、分撥中心等建設充(換)電站、加氣站、加氫站。推動公路沿線服務設施開展新能源汽車綠電就地直充,提升新能源汽車綠電消費比例。因地制宜推進港口航道清潔能源綜合利用。鼓勵集裝箱樞紐海港報廢更新新能源清潔能源港內集裝箱卡車。
三是在“推動交通與能源基礎設施高效穩定運行”中提出,提升交通運輸能源系統應急能力。推廣移動儲能充電車、應急移動儲能設施,做好節假日等集中充電高峰時段交通運輸能源供應保障。加強交通基礎設施網與能源網協同互動。大力推廣智能化充電設施和車網互動技術,將車網互動納入電力需求側管理,與電力市場建設統籌推進。
四是在“推廣新能源與清潔能源運輸裝備”中提出,加快推廣新能源汽車。加快推進公共領域車輛電動化,持續推進新能源車輛在城市公交、出租、郵政快遞、城市貨運配送、港口、機場等領域應用,推動國四及以下標準營運車輛淘汰更新,因地制宜推動新能源重型貨車(卡車)規模化應用,發展零排放貨運。推動綠色低碳郵政快遞發展。推廣使用新能源郵政快遞配送車輛。
五是在“培育現代化產業融合體系”中提出,鼓勵新模式推廣及新興產業孵化。聚合分布式電源、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等資源,打造交通運輸領域虛擬電廠。引導車電分離等商業模式創新,大力發展電池資產管理、新能源運輸裝備融資租賃等新興產業,打造車—站—樁—網智慧融合產業創新平臺。推動新能源汽車與智慧能源、智能交通、智慧城市深度融合的泛汽車新型生態創新發展。
六是在“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中提出,加強標準規范支撐。推進交通基礎設施清潔能源開發利用、電動重卡、氫能重卡、電動船舶、車網互動、動力電池、充(換)電站、加氫站等相關標準制定修訂,完善安全、節能、環保等標準。強化試點引領。開展交通基礎設施“啟曜”行動和“乘風”行動。結合交通強國建設、新型能源體系、燃料電池汽車、車網互動、智能微電網等工作,組織開展一批交通運輸與能源融合發展創新項目建設。
總體要求確定的目標是:到2027年,基本形成多部門協同的交通運輸與能源融合發展機制,政策法規、標準規范、技術裝備體系逐步健全。交通運輸行業電能占行業終端用能的比例達到10%。交通基礎設施沿線非化石能源發電裝機容量不低于500萬千瓦,就近就地消納比例穩步增加。新增汽車中新能源汽車占比逐年提升,交通運輸綠色燃料生產能力顯著提升。到2035年,推動交通運輸和新型能源體系全面融合互動,初步建立以清潔低碳能源消費為主、科技創新為關鍵支撐、綠色智慧節約為導向的交通運輸用能體系,交通運輸行業電能占行業終端用能比例保持高位,依托交通基礎設施開發的綠色電力以就地就近消納利用為主。純電動汽車成為新銷售車輛主流,新能源營運重卡規模化應用,交通運輸綠色燃料供應體系基本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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